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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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银行提取网点有哪些

1、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D座(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2、西安省直公积金提取地点包括省直单位业务办理中心和各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或者到相关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3、法律分析: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4、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

5、当然跨行肯定是不行的。 公积金管理处的提取速度比64个银行网点相对更快一些,想提取公积金的网友们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6、西安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办理提取。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购房、还贷、租房、大修房屋等。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根据百度地图得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可乘车6路,11路,12路,16路,23路,26路,29路,31路,35路,40路,46路,184路,187路等公交车在南门外下车,步行约227米到达。

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52号。根据陕西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显示,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西安市朱雀大街北段25号。

碑林区。根据查询百度地图显示,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振兴路与大学东路交汇处东南,属于事业单位。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是多少?

1、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29-12329;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29-87314945,87349015。

2、拨打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号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统一客服热线号码12329,原客服热线号码96736同时停止使用。

3、法律分析:西安的住房公积金查询指南是:查询个人公积金明细、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拨打12329;查询个人明细帐、基数调整、变更清册和个人贷款等情况可以使用本人***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

4、在百度里搜“西安公积金”,搜索结果第一个网址就是公积金网站,在首页***窗口的下面点击进去就是查询通道。输入***和密码就能很快看到自己公积金的相关情况。

5、查询西安市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以及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等途径进行。

西安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提取?

西安省直公积金提取地点包括省直单位业务办理中心和各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或者到相关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西安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办理提取。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购房、还贷、租房、大修房屋等。

法律分析: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提取申请:申请人需携带本人***原件、户口簿原件、公积金卡原件、提取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购房合同、房屋翻修合同或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西安公积金封存取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准备相应的材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提取:准备材料:包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指定的受理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D座(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里

西安市西北一路52号。根据查询百度地图显示,陕西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西安市西北一路52号。提供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取、转移、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法规等服务。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根据百度地图得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可知,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金花豪生国际大酒店的南侧位置,在长安公馆的西侧位置,可以乘坐公交6路,16路,23路,在南门外站到达。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网点

1、法律分析: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D座(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3、西安省直公积金提取地点包括省直单位业务办理中心和各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或者到相关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4、西安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办理提取。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购房、还贷、租房、大修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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