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医保服务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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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卖药需要什么执照

法律主观:开药店需要以下手续: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网上开网店卖中药材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中草药属于特殊商品,既有商品的特性,也有药品的特性,私人倒卖中药材属于违法行为,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可能涉嫌的罪名有销售***药罪、销售劣药罪或非法经营罪。

需要有《药品经营许可》。公司自建网站卖药,需要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和《药品经营许可》,另外就是企业自己搭建网站,包括搭建网站设计,信息安全备案,ICP资质,互联网销售资质等。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保证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科学、准确,促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法律依据:卫生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内容必须科学、准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保健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

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取得《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拟通过接入经营性互联网络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可以委托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者、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和以其他方式为其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等手续。

3、实行备案制度。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4、《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第三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5、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按照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

6、一般最短一到两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哪些行业办理ICP许可证需要前置审批?

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进行前置审批。现对各个前置审批标准做如下说明。

ICP经营许可证是开办经营性网站的前置证件,只要是网站,提供有偿服务,在互联网行业都需要办ICP经营许可证。

涉及前置审批的特殊行业网站,例如:游戏、音乐、直播、动漫、新闻、网络文学、网络学术报告、网络电子杂志、***、教育、医疗保健信息、药品信息、医疗器械等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需要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然后申请ICP许可证。

哪些业务/行业需要办理ICP经营许可证? 经营性网站:运用互联网开展相关业务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必需办理。 小程序/APP上架资质、电商必备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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